索 引 号 | 014084049-2018-399 | 体裁分类 | 意见;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_安全生产监管; | 组配分类 |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 | 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8-06-02 |
名 称 | 县政府办公室澳门美高梅软件下载,美高梅官网下载: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 公开日期 | 2018-06-04 |
文 号 | 沛政办发〔2018〕42号 | 关 键 字 | |
内容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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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政办发〔2018〕42号
县政府办公室澳门美高梅软件下载,美高梅官网下载: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沛县经济开发区、湖西农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全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杜绝电梯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徐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全县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明确电梯安全责任为核心,强化监督检查,努力构筑多元共治格局,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电梯事故和故障,确保全县电梯安全运行,保障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明确责任
(一)电梯使用单位:肩负电梯安全主体责任,做到管理机构、责任人员和规章制度“三落实”。持有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申请检验电梯。聘请具备资质的维保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维保电梯及排查隐患,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安装电梯应急救援终端系统,保障其通电和正常运行。
(二)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电梯生产、使用、检验的全程监管,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将电梯安装应急救援终端系统纳入建设工程验收内容和标准,加强对全县电梯安全应急救援平台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电梯安全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开展。
(三)县安监局(安委办):负责对电梯安全监管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将电梯安全管理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督查和考核范围,对重大事故隐患提请县安委会挂牌督办。
(四)县住建局:负责督促建设单位于交房前完善各项电梯安全和配套设施,在建设单位提供电梯验收合格报告资料后,方可竣工验收。
(五)所属镇、区、场、街道,县房产中心: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强化物业管理人员及业主的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电梯安全使用知识培训。督促物业公司加强与业主的沟通,按服务合同履行管理职责,并按规定开展电梯维保及定期检验,保障电梯安全运行。
(六)行业主管部门:县教育局、交运局、商务局、卫计委、旅游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本着“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理念,加强对本行业电梯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和引导使用单位加强电梯安全管理,按规定开展电梯维保及定期检验,做好隐患排查及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完善规章制度。
(七)县财政局:加强对电梯安全应急救援平台运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八)电梯协会:对电梯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实施行业自律化管理,督促使用单位认真履行电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电梯安全管理。督促维保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规定进行电梯维保作业,提高维保质量,保证全县电梯安全运行。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将电梯安全纳入保障民生领域的重要工作范畴,落实责任,加大管理,强化监管,健全联合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和解决涉及电梯安全的重大问题,形成常态化的电梯安全多元共治格局。
(二)建立管理台账。建立电梯安全隐患台账管理制度,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核查电梯信息、电梯注册代码、设备具体位置、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及电话、维保单位24小时救援电话等基本信息,保证监察和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三)开展隐患排查。县市场监管局要定期组织开展电梯安全排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责,及时消除电梯安全隐患。重点解决“三无电梯”(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等问题,集中攻坚,消除风险,对于整改不力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并报县安委会挂牌督办。
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日
抄送:县委各部委办,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检察院、人武部。 |
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