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沛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三抓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取得实效。
一是抓牢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营造浓厚氛围。围绕以农村群众需要为出发点,加强对乡村法治庭院、法治广场、法治长廊、宣传墙以及农家书屋等普法阵地建设,打造“一镇一品”“一村一特色”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同时还创新运用新媒体和法治文艺,通过法治文化墙、农民法治文化讲堂、宪法主题文化公园、法治文化街等,以法治文化建设厚植法治社会根基。引导树立崇德尚法、文明向上的理念,积极投身到美丽乡村建设中来,为法治乡村建设营造浓厚氛围。
二是抓牢多种形式法律教育,提升法律意识。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依托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三下乡”活动等节点,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重点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加强对村“两委”成员、“大学生村官”以及其他具有较高文化素质村民等农村重点学法对象法治教育和培训。依托“一村一法律顾问”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充分发挥全县“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优势,组织法律顾问对所服务的村居开展“送法进村”“以案释法”等法律服务活动,教育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实现法律服务与村(居)干部群众“零距离”接触。有效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是抓牢基层民主示范村创建,提升治理实效。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民主管理、村民自治为重点,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大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制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纳入美丽乡村(社区)建设,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进一步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效果,促进村居依法行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目前,全县有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提升了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